一、党内监督制度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双重的组织生活,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了解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五)做好师生信访来访工作。
(六)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二、党员廉洁自律制度
(一)党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校党委关于“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切实把加强廉政建设和纠正不正之风落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开展思想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监督条例”和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的全过程。
2.开展以案促改主题教育,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适时集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
3.对涉及经费管理和使用的人员,要采取不同方式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法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
4.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课、中心组学习、参观革命圣地、组织观看先进典型和案例录像影视片、组织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利益观和权力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等主题教育。
(三)责任明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针对容易引发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位,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领导干部做到既管工作又管思想,既管业务又抓廉政,部门各司其职,发挥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四)考核明确,做好部门和科级以上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把廉政建设工作与广大党员干部的年终考核相结合;
(五)严肃党纪党规,适时使用诫免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提高廉政建设效果。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