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学生班: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能源与智能工程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重点培养对象。
二、培训目的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全体参训学员全面学习、全面理解、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党的宗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学习的强大力量,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学习重点,以集中授课为主,计划理论授课7次;自学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等1次(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笔记);观看党史教育纪录片、政论片、党员模范先进事迹等视频资料1次;交流讨论、社会实践活动各1次;课程结束后进行理论考试。
四、组织实施
培训班党课培训以线下的方式集中举行,以集中培训、自学、讨论交流、社会实践、考核总结等为主要形式,利用平时晚上、周末时间集中进行。
五、培训日程
2023年3月27日至4月6日实施培训计划,详细安排见附件。
六、考核结业
学员培训考核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占70%;平时表现占30%,其中考勤记录占20%、学习笔记占10%。综合考核成绩合格者,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鉴定表》存档。凡无故缺勤一次,或累计请假两次以上,或不交学习体会,结业考试作弊或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得结业。
七、其它事项
参训学员要明确学习动机,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听课,遵守纪律。培训期间,认真进行自学,作好笔记,学习笔记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附件:2023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授课计划
能源与智能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3月27日